“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代表委员热议新发展阶段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部署。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展开热议,纷纷贡献真知灼见。
“我国多次在重要文件中明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足见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告诉记者,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创新的“星星之火”能否燃成“燎原之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扎紧知识产权保护的“篱笆墙”。
巩富文建议,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不断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确保我国改革发展行稳致远。
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看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应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张天任建议,我国应从人才培养、机构建设方面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目前,我国建设了40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继续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
“切实保护好知识产权,是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最有效的手段。”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我国与世界先进国家处于同一水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国的核心竞争力。
曾毓群密切关注知识产权维权取证难、周期长等问题。今年,他提出深化证据保全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理程序、加快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出台等具体建议,希望切实解决当前维权难题,加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副总经理、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东新同样关注着商业秘密的保护。在他看来,商业秘密维权最大的难点是取证问题。由于离职员工掌握的信息具有隐蔽性,即使企业发现离职员工在为其他企业服务,也很难进行相关证据的取证工作,证明其存在泄露商业秘密行为。
王东新介绍:“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中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较为零散,在刑法等十几部法律中均有提及,但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强度还不够。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探索针对商业秘密保护进行单独立法,这样才有利于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各行业各领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要,在代表委员们的议政建言中得到反映、传达。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社会的努力终将汇聚成合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激发更为强劲的创新发展动力。